本人在3月5日从湖南长沙通过圆通速递寄一个包裹(电饭煲、电磁炉,榨汁机等)至广东深圳,3月8日在收到包裹时发现物品被挤压变形,严重损毁。本人将问题投诉至圆通客服95554,其称不是他们部门处理的事情,让我联系长沙站投诉热线0731-85093097。我将情况及损毁照片提供给长沙站后,其称会将情况向总部反馈。两天后告知我总部赔偿没通过,其长沙站领导与收件点沟通好,让我直接到湘府华城收件点可得到处理结果。我到收件点之后得知圆通公司认为是收件点对包裹的包装问题导致的损毁,但是收件点不认可处责。我再次联系到长沙投诉处理中心,得到的结果是:由于是易碎品,并且是包装问题导致,圆通只能友情赔偿100元。整个处理过程感觉毫无依据和逻辑。第一、从物品损坏程度可以看出对快递毫不注意,包装外观变形,物品变形,甚至电饭煲的内胆都被挤坏,这是何等程度的破坏才能做到?而圆通公司不但不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反而想着如何推脱赔偿。今天是本人的物品被损坏,明天又会是谁的东西被损坏?第二、圆通公司认为是易碎品,是包装问题导致。为什么要在后来才有这个结果?易碎品不是应该更加注意运输?圆通公司是如何定责包装问题?定责之后是否有认责沟通?还是随意的推脱和敷衍?第三、圆通公司和收件点事后多次提到包丢不包损,是否合理有效?是否就可以不用管物品而随意运输以致出现损坏而可以推脱责任?还是圆通公司的运输管理的不到位?本人实在无奈,只好向贵部门申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圆通公司能够本着人为道德和行业品格,以企业风范,承担应当责任,给客户一个合理的解决。转自:http://315.voc.com.cn/question/view/94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