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从日本帮我邮寄的明治奶粉以2011总局令第44号公告为由在长沙检验检疫局被截留。明治奶粉制造者说明:株式会社,明治,KS 東京都江東区新砂1-2-10 经查:明治奶粉制造工厂确实是在琦玉县,属于总局令44号公告之列,但是这只是加工,不是奶源产地。奶粉的原材料不是琦玉县,而是国内只有北海道,熊本,国外的话是罗马、美国等,但是这都不是在44号公告之列。我喝的是奶粉,奶粉最主要的是奶源。 而且,这是我个人消费,给自己孩子买的喝的,不是属于进口行为,也不再44号公告之列,44号公告明确表示是进口,我这不是属于贸易行为。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在公众留言里也曾经回答过直邮奶粉问题,少量自用奶粉,风险自己承担,内容如下:标题:直邮奶粉(追问) 类别: 邮寄物检疫 留言内容: 领导好!因为这是在网上购买的,向商家索要检验报告,商家也是跟我说属于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没有受到检验,所以不能提供。那商家可以用什么来证明奶粉的质量没有问题?麻烦您解答一下,谢谢!(2016-09-07)回复内容: 您好!检验检疫部门对邮寄进境的自用范围内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免于检验,由消费者自行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对邮寄进境量超出个人自用范围的,将按照货物进行监管,依法实施检验检疫。第三,国内大商场都有明治奶粉可以购买,淘宝,京东网站也都有卖,难道这个不符合国家相关管理条例吗?恳请长沙检验检疫局放行截留奶粉,所有风险我个人承担。来自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的父亲 转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317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