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人民政法!还我人权!还我30万! ——安仁捕民坐牢保非法开发,强夺已补偿农民30万给了谁? 昨天,网媒曝光采访安仁农民的记者20多天不发稿、不接电话,今天5月18日,记者终于主动给农民打电话了,农民也理解他有难处。 但记者发稿真的会伤害农民吗? 湖南安仁龙海镇这一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审批手续上足以证明它是非法开发。 连龙海的农民也去县国土局查实了,此项目上面只批准了占用基本农田20亩,可开发商却硬是成5倍地毁了良田,现场一目了然。 依照法规: 基本农田,或是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应由国务院批准。 可这个项目任意毁农田100亩、推占农田以外的土地200多亩,却不见审批手续,可以无视国务院批准? 故然,这一开发项目不合法显而易见。 项目当时报市里时市有关部门也制止了,可龙海领导也说只能听县里的,任开发商非法强行开发。 农民眼看良田毁了,又不见国务院审批手续。 知道中央现对开发农民土地有了新规定,要补偿农民各种费用是以前的几倍,而龙海这个开发项目土地补偿费很少,落到农民手里的每亩只有23000元左右,开发商还毁了农民的渠道、茶林等,为达其开发目的,开发商本来也同意再补偿两个村民小组的村民30万元。 补偿事出有因、合理合法,开发商签字立据,自愿补给,且30万元也已打入群众认定的账户,任何人没有受到威胁,即使农民有阻碍言行也是因为补偿费按照国家规定太低,还有农民基本社会保险也还没有缴纳; 二是这笔补偿费村民家喻户晓,都知道有30万元,而且是以村组的名义盖了章写了收据的。 几位农民,即是组织起来讨要公道,也是正当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农民敲诈勒索罪名从何说起?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些,公安也自然懂得。 可他们知法犯法,在收集证据过程中,抓捕农民侯光荣之后,在侯光荣家搜东西没有搜查证,更没有见证人,拿走的东西也没有清单。 还有他们扬言“错要错到底”,公安还硬要检察提起诉讼,这又在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上违法: 法律规定,公安行使侦查权,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证据确实充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认为证据不足,再退给公安补充侦查,退补以两次为限。 对此案,安仁检察院早已退给公安两次。 公安严重证据不足,早该要撤诉,可迟迟不撤,硬让5位龙海农民横遭7个月牢狱之灾,公安干警还在狱中对唐志勇在无摄像头监视的房间里,多次进行严刑逼供,每次吊一个指头悬挂在吊扇下旋转半个多小时; 还狱中敲诈农民向本县家中通话费,每次私收300元; 开发商为达到其让公安抓捕农民坐牢的目的,正在唐志勇被抓之前,还故意往唐志勇帐号打款,以栽脏要把农民往火坑里推,此事后来公安局也已查证,实为开发商诬告陷害,开发商这种“吊鱼”执法,公安也明知是非法行为; 媒体对公安干警严刑逼供曝光后,在安仁公安纪检组向当事人取证之前,当事人又接到了干警的威胁电话…… 由此可见:龙海开发项目不合法,可看现场并去县国土局一查即明;横加农民敲诈勒索罪名证据不足,可去县检察院、法院一问即了;公安干警严刑逼供情节、敲诈电话费事件,出狱农民痛诉时可有上十人在场作证。 然而,开发商应补给农民的30万,因“敲诈勒索”而被政法强制退还了老板,那可怜刚从牢房出来的5位农民兄弟筹资请记者来申张正气、讨还公道,却来了的记者也不敢报道? 农民兄弟还去找谁?家被搜了,口袋空空,身心催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还我30万!还我人权!!还我人民政法!!! (安仁五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