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周先生向96110反映,2008年时他在莱山区阳光家园购买了一套房子,至今办不出房产证,导致房子无法卖出。近日他却意外得知,交1万元可以将合 同改为购房者的名字。购房合同竟然可以任意改?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2008年我在莱山区阳光家园购买了一套房子。本来承诺能办房产证,说交房后几年内就给办理房产证,但5年过去了,房产证遥遥无期。”周先生无奈地说。 2012年,周先生在其他地方选择了居住,便想将阳光家园的房子转让出去,可是没有房产证,让有意购房者望而却步。今年2月份,又有人看好 了周先生的房子,可是听说没有房产证,就表示不想继续再谈。周先生一筹莫展时,售楼人员的一句话让他“茅塞顿开”:“只要我交一万元钱,房子卖给谁,合同 就能改成谁的名字。” 昨日,记者到阳光家园小区进行了暗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确实没有办出房产证 ,但办不出房产证的原因却很复杂。”并介绍说莱山好多小区都是这种情况。“政府要整顿我们这种小区,所以不给办房产证,我们有什么办法。” “你们这种小区是指什么?小产权房吗?”记者问。被触及“痛处”,工作人员显得比较不耐烦:“我们不是小产权房,你到底是不是买房的?”见 记者不再追问,工作人员介绍说,房产证目前肯定办不出来,但是想买业主的房子就需要交1万元的费用:“你出也好,业主出也好,拿着钱了我们就把合同上改成 你的名字。” 山东旭冉律师事务所张杰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购房合同私自修改已涉嫌违规。如果买房人通过私下更改购房合同,可能对自身权益造成损失,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