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不老”的违章建筑 去年年末,本报接到陕西省定边县读者的反映材料,称述他们那里的四套违章建筑房屋“生存”长达八年之久;不仅如此,这些违章建筑还“跨占”了一米多的路段,将本属于公共设施的道路占为己有。 为此,本报记者赶赴定边县,针对读者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八年拆不掉的违章建筑 读者在信中所反映的违章建筑房屋位于定边县定边镇曹园子村。2013年1月中旬,记者来到该村,几经询问,找到了反映信中称之为违章建筑的房屋。 这些建筑物为四套独立的单元房,村民告诉记者,这些房子系xxx所拥有。四套房子的总长度约为30多米,每套房子的宽度约为20米。 这四套房子的位置在张梁路上,记者目测了一下,张梁路通过曹园子村时的宽度大约三至四米,而违章建造的四套房子则 “跨越” 了一米多的宽度,与周围其它房屋相比较而言显得“卓尔不群”。 据了解,2004年1月16日,在定边县从事个体生意的横山县人高虎从定边县定边镇曹园子村村民杜某手里以25160元“购买”了属于集体性质的0.88亩土地用于个人建房,由于受财力所限,只准备盖两间面积约60平方米的平房。 2005年3月,当房子竣工时,定边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执法部门认定高虎所建房屋为违章建筑,并对该违章建造的房屋采取了拆掉四块楼板的处罚。 直至2008年6月,这个停顿了三年多的烂尾房子又迎来他的第二个主人。随着房子主人的变易,房子似乎也从违章转变成了“合法”。似乎走上了它的“从良之路”。 2010年春节前后,这些时乖命蹇、气派大度的违章建筑终于在“建自己的房,让别人说去吧”的氛围中建造成了现在看到的四套独立的单元房。 每套房子为上下两层的砖混式结构,面积约为160平方米,售价大约在30万元左右。 高虎对记者说,当初城建局、土地局拆他的房子时说他没有建房手续,别人从他的手里买下他已经盖好的两间房子,现在盖成了四套,盖得比他多,盖得比他高,不仅没有手续,而且还把马路霸占了,为什么城建局、土地局不来拆除这些违章建筑呢?
谁为违章建筑“保驾护航” 高虎告诉记者, 2005年3月,他建造的房子被拆除以后,他到处寻找关系,想把建房的手续办下来 。 为此,他多次找到时任定边县城建局下属的市政管理所副所长c某。因为当初拆除高虎的房子时,c某也是现场执法人员之一。 使尽十八般武艺的高虎最终还是没能说服c某。这样,面对已经盖好的房子高虎不敢再进行粉刷、装修等其他收尾性的工作,只好把竣工的房子搁置在那里,等机会成熟时再补办手续。 高虎说, 2008年5月份的某天,在定边县从事建筑生意的罗某告诉高虎,有人想买下高虎的那座烂尾房子,买者竟是市政管理所副所长c某。 听了罗某的话以后,高虎当时感到很气愤:自己辛辛苦苦建造的房子盖好了,自己却住不进去,身为执法者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这个节骨眼上却要“买”走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