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蒲城煤化未立项逾越禁建门槛——无序扩张谁来叫停?随着我国对西部经济开发战略转移,以煤化为产业规模性开发的“大集团”随之集聚中西部,一时间蜂拥而至,引发能源过度无序投资建设;为了遏制资源浪费,给煤化工行业降温,有效制止混乱局面,自2006年起,国家发改委在过去6年时间相继出台了5个针对煤化工的条例或通知,但这些措施,在个别地区却遭到了抵制。近日,《市场观察》杂志社接到当地群众举报,陕西清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城化工),从2008年开始,在未能得到国家发改委立项审批即开工建设;违规在建项目包括,总投资180亿元,一期建设180万吨的甲醇,70万吨聚烯烃,二、三期项目规划建成500万吨甲醇、200万吨烯烃;本刊记者为此来到陕西省浦城县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大规划”建煤化基地 禁建令如废纸2012年8月30日,天下着大雨,记者来到蒲城县煤化工业园,园区在建工程因雨而停工,距下寨村东200余米处就是蒲城清洁能源化工,宽阔的柏油路路边竖立的巨幅宣传牌资料介绍:蒲城清洁能源化工项目一期拟建年产180万吨甲醇、70万吨烯烃,二、三期规划建成500万吨甲醇、200万吨烯烃。其中,从规划效果图示看,煤化区规模轮廓清晰可观。据了解,蒲城县煤化工业园,总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园区近期规划面积 6 平方公里,园区以建设陕西乃至全国的新型煤电化载能工业园为目标。重点发展煤化工及下游系列化工产品,建成渭北能源接续区、醇醚燃料基地。如此大的煤化基地,在全国也属罕见,平路村村民赵振华(化名)反映,蒲城化工自开工到现在,该项目并没有得到国家发改委立项审批,就已开工建设,只是被渭南市列入重点项目。占地3000多亩,红火的建筑场面的蒲城化工与之国家规定大相径庭。为了有效制止过热的煤化项目建设,2006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改工业〔2006〕13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阐明,煤化工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令人担忧的问题。一些地方不顾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承载能力,出现了盲目规划、竞相建设煤化工项目的苗头,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将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同时《通知》又规定一般不应批准年产规模在300万吨以下的煤制油项目,100万吨以下的甲醇和二甲醚项目,60万吨以下的煤制烯烃项目。业内人士分析,《通知》中限制投资规模、提高资源需求、加强技术试点等三招,对于占有资源优势与技术优势的企业将是利好,而对频频上马煤化工项目的中小企业将起到立竿见影的抑制作用。此政策一出,按常理,日渐火热的煤化工投资领域门槛悄然抬高的同时,将很可能带来后期对拟建和在建项目进行清理与整改。
省级“备案”岂能等同国家“审批”2012年9月4日,为了进一步核实浦城化工是否经过核准,记者在陕西省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查询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省发改委)网站上公布有审批的,就是经过审批的,如果网站上没有公布的,也就是没有,浦城化工(甲醇)项目没有核准文件”记者为此查询了陕西省发改委网站获悉,2007年9月20日,陕发改工业〔2007〕1330号《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渭北东陈煤化工园区100万吨二甲醚项目备案的通知》:“渭北东陈煤化工园区100万吨二甲醚项目,建设地址为渭南市蒲城县东陈煤化工园区,总投资65.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套年产150万吨甲醇、两套50万吨二甲醚生产装置及配套的辅助和公用工程设施。经审查,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备案。有效期一年。请抓紧编制项目基础设计,经审查后,开工建设。”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该《办法》颁布和实施时间是2005年01月05日;2006年9月25日,陕发改能源【2006】1002号文件将150万吨甲醇(100万吨二甲醚)蒲城化工项目列入全省五大园区、十大工程;2007年7月23日 陕发改能源{2007}930号文件通过渭北东陈煤化工园区发展规划;2007年9月20日,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工业【2007】1330号文件对渭北东陈煤化工园区100万吨二甲醚项目进行了备案通知;上述可以看出,浦城化工“备案”的时间,均在国家发改委2006年7月7日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之后,浦城化工根本就未理睬国家发改委《通知》。况且,现建项目为:“一期建设180万吨的甲醇,70万吨烯烃,二、三期项目规划建成500万吨甲醇、200万吨烯烃”;与陕发改工业【2007】1330号备案文件中“建设一套年产150万吨甲醇、两套50万吨二甲醚”比较,无论是甲醇年生产数量和产品名称明显不同,备案中更没有一、二期之说。《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已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如在实施过程中投资主体、主要建设内容或建设地址发生变化,须重新备案。”据此,浦城化工不但需从新备案,更应当向国家发改委申请立项审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接受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2006年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国家将制定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各地区要认真做好煤化工产业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完成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部门确认之前,暂停核准或备案煤化工项目。对于煤炭液化项目,在国家煤炭液化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前,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应暂停煤炭液化项目核准。没有完成焦炭和电石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停止核准或备案焦炭和电石项目。对于蒲城清洁能源化工项目规模的建设,应该依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不折不扣的履行,理所当然的报送国家发改委立项审批后,并依法履行环保、土地、安全等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陕西省发改委的“备案”不等于国家发改委审批,没有经过国家发改委立项核准审批是不许开工建设的,建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煤化项目未批先建 谁叫停?纵观国家关于煤化工行业战略规划,从2006年至今,我国已经发布了多个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详细规定了煤化工项目的准入条件,并要求地方停止审批不符合要求的煤化工项目。特别是2011年4月12日,国家发改委再出重拳,下发《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指出煤化工产业盲目规划、违规建设、无序发展。国家煤化工政策一改过去含糊笼统的基调,首次明确界定煤化工产业准入标准;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之前,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都将被禁止。一律将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不得轻举妄动。事实上,《通知》从省级地方政府手中上缴五大新型煤化工项目的审批权限,要求不得权利下放,禁止化整为零,违规审批。但是,蒲城清洁能源化工仍然无动于衷,未批先建,实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共同承建的陕西蒲城煤化,于2008年10月15日举行了开工仪式,对国家禁止化工项目建设规定视而不见,长达5年之久,并被列入渭南市2008年重点建设项目得以保护。在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记者看到,环绕整个园区观看,浦城化工依然在不断加速建设进度,公司行政楼办公现已整体入驻;180万吨甲醇、70万吨烯烃项目也正在建设。煤化厂前区道路、管网等工程已基本完工,部分配套单体工程在加紧施工中;项目装置区所有基础工程已基本完成,净水厂基础土建已基本完工;空分公司已经全面开工建设,现已进入基础处理阶段。据介绍,神渭输煤管道项目,已完成地质勘查和文物普探工作,正在进行设计,预计不久将开工建设。专用铁路工程建设已经完成1200米的基础开挖和基础处理,专用道路正在抓紧施工,即将竣工投入使用;浦城宣传资料显示,迄今,园区累计完成投入资金近30多亿元人民币。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入驻园区项目企业有3个,第一个企业是陕煤集团和央企三峡集团合资组建的蒲城清洁能源化工责任有限公司;第二个企业是陕煤集团投资组建的神渭输煤管道公司;第三个企业是美国空气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陕西蒲城空气化工产品分公司。蒲城煤化犹如没有制动的火车一样,面对国家发改委的第五次“刹车”,也未能奏效。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院长顾宗勤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目前个别监管部门及个别企业还存在侥幸心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认为项目虽然未得到国家发改委核准,却获得了地方政府的批文,有的项目还被列为省市级重点或确保项目。殊不知,本次《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就是针对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不顾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盲目规划、违规越权批建煤化工项目,导致煤化工热屡禁不止。因为目前进军煤化工领域的,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其项目资金大多通过银行贷款获得。如果煤化工继续狂热下去,煤炭需求会越来越大,价格还将大幅攀升。但由于产能过剩,煤化工产品价格又难以上扬,将导致开工率下降,亏损、破产企业增多,无力偿还银行借贷,增加金融风险,继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才出台如此严厉的限制措施,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肯定会被叫停。对此,我刊曾多次与渭南市相关单位联系了解情况,渭南市相关单位拒绝接受采访。本刊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