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职业素养,维护教师队伍形象,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来学习本细则,促进每位老师对职业道德要求以及职业底线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无规矩不成方圆。该细则根据错误严重程度将处分层次及期限分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24个月;开除。根据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分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参照细则,结合自身情况,我进行了反思。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绝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等;工作过程中绝不出现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无教案上课、不批改作业等情况;不存在无故拒不接受学校合理业务安排,或消极怠工的;无酒后上课、课堂吸烟,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对课堂教学、考试等秩序造成影响的;上班期间绝不从事上网聊天、网购、股票证券交易、视频、音乐、游戏、棋牌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绝不对学生施以体罚或以讽刺、侮辱、歧视等形式变相体罚学生,无故剥夺学生在校(班)平等学习机会和参加集体活动权利,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绝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在校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绝不参加由学生或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绝不让学生或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的;绝不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教师个人绝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辅导,或为他人、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从中谋取利益;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绝不擅自停课、随意放假,对学生疏于管理,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绝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绝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强制向学生或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报刊、生活用品、商业保险等并从中谋取利益;绝不诋毁、侮辱、谩骂、殴打家长或学校干部、教师,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作为一名教师,要懂法守法,严格遵循道德、法律、细则,绝不触碰道德法律底线。工作当中,热爱自己的岗位、热爱学生,尊重家长。遇到问题,理性思考,选取高效的途径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