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 介绍财政支持生态环保具体政策措施

7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抓环保 促发展”百个典型案例情况。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

“抓环保 促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推动,请问近年来,财政部门在支持生态环保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政策措施?

袁培全

近年来,省财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山东建设和现代化强省的部署要求,把支持生态环保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从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双向发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以来,省财政统筹资金504亿元,推动开展“四减四增”行动,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实施海洋、湿地、矿山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和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支持节能减排,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落实。

为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省财政在环保领域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机制,以任务清单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支撑,统筹设立环境保护大专项资金,实现预算指标和任务清单同步下达、上级资金和市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执行和项目建设统一管理,增强基层资金使用自主权。

(二)持续深化财政机制创新。一是建立健全“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返还、节能减排奖惩和空气、水、森林、海洋等生态补偿,推动实现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通过将环境治理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激励引导各地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将节能、排污指标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符合绿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等7类企业,列入财政优先支持范围;将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等6类企业,确定为财政不予支持范围,引导企业走高质量、低污染的绿色发展之路。三是建立生态文明强县财政激励机制,出台对“环保管家”“环境医院”、农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整体清洁生产集群审核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奖补政策,助推生态环保事业良性发展。

(三)强化财税优惠政策落实。一是加大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等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推介力度,持续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促进环保产业加快发展。二是推行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对纳入节能产品清单的产品进行强制采购,鼓励部门单位优先采购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产品。2021年,全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分别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67.7%和87.6%,同比提高1.4和34.1个百分点。三是分期注资3亿元,支持组建省环保发展集团,积极培育打造我省环保产业龙头企业。

(四)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环保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保领域。截至目前,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累计投资绿色低碳相关项目306个,投资金额380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融资1364亿元;纳入国家PPP项目管理库的生态环保类项目55个,投资额528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482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和资金统筹,引导撬动各方力量投入生态环保事业,为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供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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