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上周教研室到校听课的机会,教研员对我的课进行了指导,其中教研员提到几个关键词令我印象深刻,同时也是自己一直以来缺乏思考的地方:音乐的审美性、情境性,同伴的力量、教师的力量、标准与形式……
作为一名音乐教师,我想我的责任与使命在于传授知识给我的学生们,一个优秀的老师一定是知识丰富、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这样才会把更多的东西教给学生,所以教师一定是不断学习与进步的,对于学生而言,他们可以是一张张白纸,所以教师的力量是巨大的,可以方方面面的对学生起作用。
学生与老师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距离,但是与同伴却会更加亲密无间,当老师不能起作用的时候不妨交给他的同伴,在无形中同伴之间会互相对比、相互帮助,更有利于完成学习目标。
在音乐理论知识的教学方面,为避免单纯学理论的枯燥,利用情境联想教学,让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音乐知识。例如音符实值的学习,通过模仿动物叫声的长短来辨别不同的音符,这样一来,学生会比较容易掌握。再比如为了让学生充分理解歌曲的情绪和所要表达的情感,利用角色带入、创设情境,让学生身在其中,自然而然地准确把握。
为了检测学生上课的目标达成度,课堂上,让学生上台独唱,培养他们的参与、实践能力,学生情绪高涨,使音乐课上得更加生动活跃。
对于一、二年级学生来说,自制力差,但动感极强,可以采用“律动教学法”,即将每节所学歌曲以律动的形式来进行,这样即省时又省力,还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于三、四年级的学生来说,有了一定的自制力,但识谱能力较差,则采用“听唱教学法”,即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听力,在反复视听的过程中来完成教学任务。
课堂中的教学环节一定是环环相扣、因果联系、由浅入深的,教师要有清晰、开拓的思路,用多种教学方法和形式促进学生学习目标的达成,心中时时要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