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黄鑫宇 编辑 陈莉 陈艳婷 校对 赵琳 来源: 新华网
据新华网消息,就13日某媒体发布的《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追查钱款流向,发现南京银行是结算行》,记者13日晚间与人民银行有关业务专家进行了求证。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各清算机构和金融机构参与,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组建运营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等,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支持系统,为全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安全、稳定和便捷的支付清算服务。根据人民银行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规定,对不能直接加入支付系统的中小银行机构,比如农村商行、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通过有资质的银行机构作为直接参与者(比如,南京银行)代理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南京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是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相关规定办理的,有关资金清算服务合法合规,支付清算便捷、安全,运行稳定,与有关村镇银行案件没有任何关联。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体系运行稳定,安全高效,流动性充足,能够很好地满足经济金融活动资金清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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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回应代理村镇银行清算业务:不承担资金风险7月14日凌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009.SH,下称“南京银行”)官网发布《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说明》(如下图所示)。在此说明中,南京银行回应代理村镇银行清算业务,称其“只作为资金清算通道,不承担资金风险”。

南京银行表示,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都是通过有清算资格的商业银行代理的。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是一项常规的代理业务。在代理清算过程中,作为代理清算行的商业银行,负责清算指令的接收和按指令收付资金工作,只与被代理行和人民银行发生清算关系。
“比如,汇款人要将其在A银行的资金转给村镇银行,A银行受理后,将该笔资金转入A银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人民银行根据A银行的清算指令,将该笔资金转入村镇银行的代理清算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并通知代理清算行,代理清算行根据该指令,将该笔资金转给村镇银行。”南京银行举例道,并称“在资金转给村镇银行后,代理清算行的工作完成。”
据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有相关村镇银行的储户表示,在追查钱款的流向时发现南京银行是该村镇银行的结算行。
官网显示,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8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南京银行历经两次更名,先后于2001年、2005年引入国际金融公司和法国巴黎银行入股,在全国城商行中率先启动上市辅导程序并于2007年成功上市。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南京银行注册资本为100.07亿元,资产规模接近2万亿元“关口”,为1.88万亿元,存款总额超1.21万亿元,贷款总额超873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50亿元,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2多亿元。目前下辖17家分行,218家营业网点。
百度股市通显示,截至7月13日,南京银行每股股价收于10.04元,下跌2.52%,当前总市值为10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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