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如何做到“家校社”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 李华锡)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法律第五条明确:家庭教育应当符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要求。

  那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对孩子成长发展的作用是什么?“家校社”关系及分工是怎样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又该如何做到“家校社”紧密结合、协调一致?中国青年网记者专访了中国儿童中心家庭教育部部长、研究员,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校社共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霍雨佳。

  “家校社”协同育人对孩子成长发展的作用和意义重大 

  谈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对孩子成长发展的作用,霍雨佳表示,家庭教育是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人实施的教育,是人生教育的起点和基础,是塑造和培养孩子各方面素质的基础环节,重在立德修身、培育性格。《家庭教育促进法》也对家庭教育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培育、引导和影响其“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这也揭示了家庭教育的出发点,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落脚点。

  学校教育是根据国家相关教育制度和要求对学生进行的教育,是集中性、专门性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帮助构建学生的系统性知识体系和认知结构,激发其探索精神和学习兴趣,重在求知探索、涵养学识。

  “社会教育是资源丰富、实践性强的教育,可以帮助孩子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和实践能力,重在实践参与、交流合作。”霍雨佳说。

  她认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三大支柱,三者相互联系、彼此影响,对人一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系统整合作用。厘清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分工、关系及合作方式等问题,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家校社”各司其职、相互依存,形成“同心圆”生态模式 

  了解了“家校社”协同育人对孩子成长发展的作用和意义重大,就需要探究“家校社”之间的关系及分工。霍雨佳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外部关系,“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三章内容,理顺了家庭、国家和社会的家庭教育责任与分工。

  在家庭之内,家长应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起与孩子之间的良好亲子关系,对孩子实施家庭教育;在家庭之外,国家支持,学校、社会相协同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并支持家庭教育,为儿童的全面发展、家长的素养提升、家庭的环境营造打下良好基础。“三者各有侧重、各司其职又彼此联系、相互依存,形成‘同心圆’生态模式。”

  霍雨佳解释说,“同心圆”模式中,圆心即孩子,“家庭责任”是第一内圈,《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实施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那么,作为第二、第三“同心圆”生态圈的学校、社会,既对孩子的成长有直接影响的作用,也通过对父母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上的指导服务对孩子的成长起间接影响的作用。”她认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图书馆、博物馆、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开发家庭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同心圆’生态模式中,家庭、学校、社会也相互影响彼此连接,共同作用于孩子的成长。”霍雨佳说。

  如何做到“家校社”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霍雨佳认为,“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不是浑然天成的,而是要通过建立机制来组织建构的,需要“家校社”分工明确又合力共往。

  首先,要坚守育人初心,坚持用心用情。这是“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方向,也是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根本遵循。

  其次,要加强沟通协调,共享教育资源。在当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合作交流过程中,经常发生错位、越位甚至缺位的现象,比如,家庭教育沦为学校教育的附庸,家庭教育中最为重要的“品德教育”以及不容或缺的“劳动教育”“美育”“体育”等被家长忽视,导致三方教育不能协同一致,为此引发一些源由家庭、耽于学校、怠于社会的问题,甚至出现未成年人犯罪、伤亡等令人痛心的现象。今年3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出,要健全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和协同育人沟通衔接机制,探索有效机制和模式,实现深度融合,共同支持儿童参与社会实践,构建全链条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最后,要确立专业标准,构建职业发展道路。家庭教育指导缺乏权威的专业标准和职业发展路径,容易出现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现象,导致各个责任主体做事无力。专业标准的建议即要在系统理论的思辨中,更要从家庭教育的实践需求和时代特征出发。

  霍雨佳说,2021年,中国儿童中心发布了“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希望可以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参考。今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了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新职业,这意味着家庭教育指导从规范化到专业化、从专业化到职业化发展之路的开启。“而如何发挥新职业的专业性,打造一批为人民服务的人才队伍,需要精心设计课程、用心投入实践、科学评估能力,这就需要三方教育的共同支持、顶层设计,让家庭教育发展更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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