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2000余起 不佩戴安全头盔占多数


5月1日,《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施行,青岛交警开始整治骑车人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7月14日上午,记者跟访李沧交警在李村商圈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两个小时内,交警查获30多起违法行为,其中大部分是未佩戴安全头盔。面对交警,他们要么说是和前几天的降雨有关,要么称头上撞出个疱戴不上头盔,要么称网购的头盔还没到……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理由各种各样
14日9时50分许,李沧交警李村中队在夏庄路书院路路口设卡。民警牛宏才发现,一名未戴头盔的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夏庄路向北行驶。牛宏才将其拦下,告知她骑车必须佩戴头盔。“你车上挂着头盔,为啥不戴啊?”面对询问,女子称,两个头盔因前几天下雨灌满积水,她嫌头盔太湿所以没戴。
10时40分许,一名骑着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头盔的男子又被交警拦下。“前几天下雨,家里积水了。”这名男子称,之所以未戴头盔,是因为急着往家送水泵。“头盔是在关键时刻保护你的,再急,也不能忘记安全!”交警告诉他,任何时候骑车外出,都不能忘记戴头盔。
当天上午,交警还查获了不少送外卖的违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名未佩戴头盔的外卖骑手在夏庄路被交警拦下,当被问及为何不戴头盔时,这名骑手称头天刚出了事故,不仅腿受伤了,头顶也摔出一个疱,无法戴头盔。
还有两名未佩戴头盔被查获的骑车人辩解称,已经在网上买了头盔,但还没到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李村中队民警在现场对首次被查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整改,并登记相关信息。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记者了解到,当天上午的两个多小时内,李村中队在李村商圈周边重点区域共查处“摩、电”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30多起。
紧盯高峰时段坚决做到“见违必纠”
李沧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蒋晓海告诉记者,李沧交警将按照支队“划定重点区域,尽快见效”的工作要求,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整治氛围。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近期,各区市交警大队突出主干道和餐饮聚集区、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紧盯午间11时至12时及晚高峰等重点时段,坚决做到“见违必纠”,确保尽快见效。市南交警制定网格化治理模式,划分为东、西部两个整治圈,依托辖区7条主干道,细化为24个板块,让执勤中队强化对重点道路、重点违法的精准查处,突出铁骑单兵巡主线,加强动态巡逻管控;市北大队围绕台东商圈、中央商务区商圈、新都心商圈、小村庄商圈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在“见违必纠”的同时,联合街道、综合执法部门通过张贴《温馨告知书》,形成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崂山大队以金狮广场、丽达广场等商业区及办公写字楼周边为重点区域,在深圳路、香港东路、松岭路等重点道路沿线设卡,在严厉查处交通违法的同时,同步开展“一对一”宣传教育,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电、摩”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严查
近期,交警部门将重点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整治的重点时段是早中晚高峰期、双休日、传统节日以及农村地区市集日等时段。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交警分别组织美团、顺丰等快递外卖企业召开了座谈会,通报快递外卖电动车违法情况,宣讲播放典型事故案例,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据了解,2022年以来,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2000余起,其中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20000余起,闯红灯4000余起,逆行行驶8000余起。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首席记者 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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