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消防重拳出击一日查封4家隐患单位

7月8日,在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长沙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顶格处理消防违法行为,高频高压、动真碰硬,在一日时间内连续查封4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

湖南长沙东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天分公司:该单位办公室、操作平台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部门对中天分公司办公室、操作平台全部区域实施临时查封。

长沙华林木业有限公司: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场所周边未按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部门对长沙华林木业有限公司全部区域实施临时查封。

长沙龙运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场所周边未按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部门对长沙龙运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全部区域实施临时查封。

长沙县建硕汽配有限公司:该单位1#栋仓库办公室、2#栋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部门对长沙县建硕汽配有限公司1#栋仓库办公室、2#栋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全部区域实施临时查封。

长沙县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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