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没钱付账,仍理所当然地去享受他人服务,最后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钱,这让经营户头疼不已,最终,这名吃“霸王餐”的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今天小警要和大家讲述近日泸西警方处理的这么一起警情。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泸西县白水镇一男子因消费后无故拒绝支付17次餐费,共计1800元,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泸西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经查明,自2021年9月份以来,李某某身无分文,明知自身无任何支付能力,但他仍然独自或邀请他人到泸西县中枢镇、白水镇烧烤店、饭店等17家餐饮场所吃喝消费后,分别以没带钱、隔几天会主动到店向老板付款的方式赊账,部分老板不同意后,他便寻找各种借口博得老板同情,以达到拒付餐费的目的,共计未支付餐费1800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李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2022年6月30日被泸西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有序办理中。
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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