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十堰文明网】
7月13日,针对交警查获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两起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交管局机动大队民警先后来到两名司机所在的单位,开展“敲门”行动。

7月12日上午9时30分,黄某驾驶一辆轿车行驶到东岳路金地广场斑马线时,因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民警查获。10时05分,王某驾驶一辆货车,行驶到该处因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民警查获。因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两名司机均被交警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同时,针对两起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3日14时许,市公安交管局机动大队民警先后来到两名驾驶员所在公司,开展“敲门”行动,进行再教育。

在黄某所在的国心公司,黄某声称,由于天气炎热当时分神了,斑马线绿灯亮时,看到两边行人还没过斑马线就直接过去了,也没想那么多。平时总以为只要行人快到车前礼让行人才叫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民警告诉黄某,斑马线行人绿灯亮时,车辆就要立马减速让行,静静等候,让行人先过。随后,黄某在民警的教育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签订了《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表示在以后行驶过程中一定文明出行。
在王某所在的货拉拉公司,民警向该公司负责人通报了王某的不文明行为,要求该公司负责人让其他送货员要引以为戒,一定要遵守交通行驶规则,文明行驶。王某在《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上签字后表示,今后一定文明行驶,遵守交通行驶规则。(文、图/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程国均 实习生 王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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