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海亚置业拒付违约金,商丘市住建局:将继续督促

界面河南7月15日从人民网留言板获悉,有网友反映称,“商丘海亚置业拒绝支付延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商丘市住建局对此回复表示,“将继续督促开发企业要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义务。”

人民网留言板

该网友称,在2014年购买了商丘海亚置业有限公司金域湾西苑的房子,约定交付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实际办理房产证日期为2021年10月。合同约定房产证办理在交付后660日(即2018年2月28日左右办理成功)内办理完成,如不能完成按照房款的1%支付违约金。该涉事公司也无对接人洽谈,多次投诉均未果,交付违约金及延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无人对接。该市民还提到开发商违约时长约1305天(2018年2月28日-2021年10月1日),违约金共计5054.53元。

该网友诉求:“开发商安排专人对接,后期办理房产证时将所有违约金(含延期交付违约金、延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等)、面积差退还、房产证办理费用等事宜一并退还给业主,且合同约定延期办理房产证及延期交付违约金按照合同款每日百分之一支付,现希望政府部门给予协助推动,尽快让开发商妥善处理!”

对该网友以上诉求,商丘市住建局回复称,“海亚金域湾西苑位于文化路与归德路交叉口,由商丘海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关于您反映支付违约金问题。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内容,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合理诉求未能满足。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督促开发企业要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义务。同时,您也可依据购房合同相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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