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在大冈镇初步开展“救援竹竿”布设行动,盐都公安民警在辖区桥梁、闸口、经常有人下水游泳或钓鱼缓坡等易发生落水事故的重点部位,张贴防溺水安全提示,投放溺水救援竹竿。

民警张贴警示牌。
在救援竹竿布置现场,一捆捆统一购置的长约6米,平均重量4公斤的竹竿被整齐扣在石柱上,竹竿上“溺水救援,请勿占用”的蓝色救援专用标识异常醒目。这种贴有警示标志的竹竿,看上去普通、粗糙,关键时候却能发挥大作用,一旦有人落水,周边群众可以第一时间递上“救援竹竿”,就能实施紧急救援,把溺水者拉上岸的同时,也降低了施救者溺水风险。
看着民警顶着39度的高温在室外投放溺水“救援竹竿”,围观群众纷纷驻足称赞。“这是一个应急的好举措!如果岸上的人不会游泳,有个工具总比站在旁边束手无措好。”附近市民胡先生表示。

在桥上设置“救援竹竿”。
溺水“救援竹竿”是一道保险,更是一种警示。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大冈派出所所长陈连锋呼吁大家:“请爱护好溺水‘救援竹竿’,每一根‘救援竹竿’都是一份生的希望,更不要随意占用,确保小竹竿发挥出防溺水的大作用!”
盐都警方专门制作的5000根“救援竹竿”将会在全区所有镇、区、街道继续追加投放,让“救命竹竿”分布范围更广,密度更高,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网”。截至目前,盐都警方在各重点水域已投放“救援竹竿”600余根。(撰稿丨陈志伟 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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