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2日,宣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创优营商环境工作第二次调度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康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立志主持会议,市中院创优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专班领导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营商环境工作的副院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辖市市委书记市长二季度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法院营商环境指标考评情况。
孙康院长强调,一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要把创优营商环境作为关系全局和长远的大事,切实把审判执行工作摆进去,主动作为,强化常态化、精准化调度,加强对指标提升工作的统筹安排。二要细化责任清单,加强检查督办。要细致分析指标任务,提出提升举措,细化职责,建立台账、列举清单,科学、合理安排,把指标任务、责任清单落实到人到事,在考评督办中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三要杜绝达标性思维,对标对表抓提升。要主动拉高标杆,狠抓审判执行质效,精准研判指标考核情况,聚焦核心指标,分析短板,剖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补短板,强弱项,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创优营商环境指标数据。四要转变司法作风,优化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市中院创优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专班领导就分管的营商环境指标作出明确要求和提升部署,各基层法院院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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