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见效快,原来是“小样”中的“汞”超标“起作用”了……江阴一做化妆品的微商团队,在美白和祛斑类化妆品中添加违禁成分——汞,从而满足消费者迅速美白的需求。为逃避监管,以“正品”搭配“小样”的方式进行捆绑销售,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视而不见,最终被起诉并判刑。
范某与吴某原系夫妻关系(2023年7月离婚),二人从事化妆品销售多年,以微商代理分级销售为主要模式。2020年,两人注册公司,为了让产品打开销路,两人联系了某妃化妆品公司负责人被告人李某。李某表示,想要短时间内有祛斑效果,生产出来的化妆品不可能通过检测。
为此,三人合计出一个办法:将能通过检测但祛斑效果不明显的化妆品做成大套盒,即“正品”,无法通过检测但祛斑效果快的化妆品做成小套盒,即“小样”,“小样”在销售“正品”时以非卖品的名义赠送给顾客,从而既能迅速起效,也能成功进行大量销售。
其中,“正品”的外包装上标示着产品名称、成分、含量、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而作为“非卖品”赠送的小盒套装则没有标明成分、含量、批号等基本信息。范某在销售时还向顾客灌输正品必须搭配使用“小样”,二者组合使用效果才更好的理念。
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范某、吴某以每套48元的价格,先后3次向被告人李某订购上述“组合”9000余套,支付货款共计43万余元。后以每套60元到168元不等的价格零售或者销售给代理商,共计销售7700余套,销售金额110万余元。
2022年9月份,江阴市场监管局日前接到一位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其购买和使用了一款名叫“苗皇后”的化妆品后,发生较严重的过敏症状,包括了正品套盒及“非卖品”套盒,两个套盒中都有日霜和夜霜。经检测,“非卖品”套盒中的夜霜中汞含量超标1万多倍。而相关产品,正是来自于被告人范某和吴某。
专家表示,添加汞的化妆品可以在短期内达到美白的效果,但长期使用含汞的化妆品,不仅达不到美白的效果,反而会损害皮肤的新陈代谢和屏障功能,同时可能引发肾脏、神经系统等多方面器官受损。
据此,江阴法院近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购买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标明化妆品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生产许可证号批号,以防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在面对销售人员声称具有“奇效”“立竿见影”的产品面前要提高警惕,注意鉴别和防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编辑:徐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