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完成50.23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工作

常德日报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孙丽娟 张辉峰  7月27日,记者从常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2022年度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此次待遇调整惠及全市50.23万名退休人员;调整后,为我市退休人员补发2022年1月-6月调整养老金共计3亿多元。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27号)精神,2022年度,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据介绍,今年是我市连续第18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连续第7年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平稳有序推进2022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工作,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加班加点对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等基础信息及调待数据反复进行核算、验证,确保广大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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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同时,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再增加1.4%。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

(四)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五)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本次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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