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
田某诉称,其与王某是朋友关系。去年12月份,王向其借款3万元。田通过微信转给王3万元,但没有出具借条,只是口头约定田随时要,王随时还。现田急需用钱向王索要,王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只好诉诸法律。
【审理】
2022年7月12日,法院立案。7月21日,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庭上,王某辩称,被告没有向原告借款,因双方合伙做生意,经常有资金往来。去年12月份,原告确实向其转款3万元,后自己通过微信分三次给原告转款7万多元,远超原告的转款金额,故此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
2022年8月8日,曲阳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多笔转账情况,在被告收到原告所转的3万元后,被告又分多笔转给原告的数额已超过3万元,且原告未提供借条等证据证实双方借贷合意,故而不能证实该案系借贷关系。遂,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原告田某的诉讼请求。
后记
那么,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不服小额诉讼判决怎么办?就此,中国法学会会员、曲阳县曙光法律服务所陈少勇认为,2022年1月1日起新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其中对于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可以适用更加简易化的审理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适用小额程序的好处是,起诉方式简化,开庭时间灵活,调解与审判一体化,降低诉讼运行成本,节省司法资源。而,“一审终审”则是案件一经法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但“无救济即无权利”。如果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不服怎么办?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比如案件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来判决、裁定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又或者之前认定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等。
(陈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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