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党的二十大·人大代表说」当好人民的代言人——新乡市人大代表董国强

8月10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来到市检察院,对我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检察院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建议”进行督办。

当选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我坚持为人民发声,提出建议28件,居新乡市十三届人大代表首位。其中,一件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建议”,两件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建议。

我现为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主任。《代表法》第五条规定: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无论工作再忙,我都做到积极参加市、区两级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工作,仅今年端午节放假前的四个工作日,就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四次调研活动。

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利益,代表人民说话,代表人民办事。在2021年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经过深入调研,我提出了“关于调整机动车限行时间的建议”。建议新乡将早7时至晚20时限行调整为早8时至晚19时,解决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督办下,今年2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我提出的建议给予答复:“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0日起,将城区机动车限行时间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8时至晚上19时。”

今年5月份以来,在我与其他代表提出的“关于卫滨区胜文社区(新封小区)群众吃水难问题的建议”时,我10余次前往新封小区调研,和小区代表沟通交流,并在遇到群众分担安装费用困难时,我和其他几位代表出资5万元,使新封小区群众吃水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办理这件建议,使我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不仅要为民发声,还要积极参与到建议办理中,纾困解难,确保建议办理落地见效,真正让群众受益。

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也是一种荣誉,我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当好选民的“代言人”,为建设法治新乡贡献力量。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我作为法律界的人大代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力献策,用实际行动践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坚定信念。(河南法制报记者 林栋/整理)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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