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治监督 彰显利剑锋芒
——2022年阿勒泰地委巡察工作综述
2022年,新疆阿勒泰地委坚持做深做实巡察监督,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全年地县两级均开展3轮巡察,对168个党组织进行政治监督,发现各类问题4134个,移交问题线索507件。期间,共有14人主动向巡察组交待问题,主动投案5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这一连串的数字,充分体现了阿勒泰地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定力和高效开展巡察工作的决心毅力。
统筹谋划,高位推进,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巡察监督是党内监督的最有效抓手,是管党治党的利器。阿勒泰地委采取书记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全国巡视工作、全区巡视巡察工作等会议精神,确保指导思想不偏、工作重点不移。科学编制《阿勒泰地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试行)》,为今后五年工作指方向、定目标、明任务。将巡察工作纳入地委年度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印发《2022年地委巡察工作要点》,明确18项巡察重点任务。
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阿勒泰地委坚持将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地委书记参加地委巡察工作会议和巡察动员部署会,对巡察工作批示4次,点人点事点问题145件(次)。各县(市)党委书记把落实巡察第一责任人情况作为履行抓党建责任制述职重要内容,地委书记对两个县(市)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守正创新,上下联动,不断提升巡察质效
“联”在实处,“动”出实效。阿勒泰地委树牢“一盘棋”理念,形成《关于深化“巡乡带村”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巡乡带村”,采取“常规+提级+同步”的模式,地县共巡察12个乡镇77个村,为今后五年“巡乡带村”打下基础、提供样板。深入实施“行业同步”,在保证区地县同步巡察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系统的基础上,对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和草原局4个重点单位开展地县两级“板块联动巡”,对地县乡村振兴局采取“常规+提级交叉”方式开展巡察。地县共派出46个巡察组,对82个对应板块党组织同步巡。探索开展“巡审联动”,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政治优势和审计监督专业优势,精准发现问题,对7个党组织同步开展巡察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共发现问题446个,移交线索50条。
突出重点,加强指导,确保精准发现问题
方向引领行动,思路决定成效。以“小分队”形式组建调研组,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向县(市)推送政策、问题、责任三个清单21份1081条。扎实开展巡前培训,组织开展“小班教学”,强化对新抽调巡察干部和县(市)巡察组长巡前培训,提升巡察工作能力。
指导督导“把脉开良药”,不断强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调研指导制度。领导小组组长先后带头深入16个巡察组现场调研指导,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65条。派员列席指导5个县(市)书记专题会议,提出意见建议23条。严格落实中期汇报指导研判制度,参会领导逐条分析研判,为巡察组把关定向,全年召开中期汇报会4场,提出意见建议158条。抽查县(市)巡察报告37份、底稿14份,反馈问题57条。
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做好“后半篇文章”
整改工作不是一阵风,更不能雨过地皮湿。阿勒泰地委坚持整改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一体强化,地委委员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坚持地委、行署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常态化,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跟进监督,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单5份,先后对23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集中评估。地委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从政治担当、整改评估、问责追责等3大方面制定出16项具体措施。
抓整改,必先明责任。阿勒泰地委举办巡视巡察整改和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专题研讨班两期,对近年来巡察地直部门、乡镇发现的3大类26小类79项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培训各级党组织书记300余名。坚持系统思维,着眼管长远、见长效,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压实责任,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
阿勒泰地委巡察办何彩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