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市区停车供需矛盾,支持“强城行动”实施,并响应绿色交通发展新要求,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共同起草的《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已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遵循《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提出的“总量控制、适度供给”原则,对2017版停车配建标准进行优化,以适应温州城市交通发展新情况和停车需求新变化。新标准特别关注公共服务设施类建筑工程,以及与民众出行密切相关的新能源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配建标准和管理要求,以满足市民的合理停车需求。
新标准的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优化停车分区:新标准调整了三类停车分区的适用范围,并将瓯江新城全范围纳入管控,明确停车配建指标按照ii区指标执行,以推动瓯江新城的建设发展。
2.优化配建指标:针对市区居住、办公、商业、学校、医院、公园六种类型的建筑物,新标准提升了停车配建指标。例如,提高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的停车配置,明确住宅地块内配建社区级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时,要求增设不少于2个地面临时车位;超过500平方米时,应增设不少于5个地面临时车位。切实关注老旧小区停车位紧张问题,对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区块的停车配建要求,可根据更新详细规划,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进行合理优化确定。同时适度提升医院、学校和公园绿地的停车配建标准,并鼓励在吸引较多出租车、网约车的公共建筑增设临时上下客停车专用通道,让“停”方便、“行”通畅。
3.优化管理措施:新标准从规范性、需求性、引导性等方面对停车管理规定进行优化。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应按不低于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的20%配建充电设施,满足车辆直接充电要求,剩余固定机动车停车位应100%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并明确住宅和商务办公建筑设置充电设施(快充)的数量不应小于共用停车位总数的5%,促进“双碳”目标实现。
此外,新标准还对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的坡道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坡道净宽不应小于3米,坡度不应大于12%,且至少设置一条坡道式出入口,解决电动自行车在原有非机动车坡道上下通行不便的问题。
供稿:温州晚报
记者王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