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推进政治生态由表层修复向深层净化转变,鞍山市委全面启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重点任务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全市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行动路径,为全市推进专项行动明确了工作遵循。
今年4月,市委成立净化政治生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鞍山市净化政治生态实施方案》,在省委文件确定的10项重点任务基础上,增加“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清廉社会生态”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围绕11项重点任务统筹调度、督导落实,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取得明显成效。《三年行动计划》紧扣“以政治生态净化引领社会生态正气充盈,推动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这一主题,围绕突出清明政治导向、规范清廉政府行为、打造清正干部队伍、营造清朗社会环境四个方面纵深推进12个专项行动。各专项行动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年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确保“有目标、可操作、易督查、能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取信于民。

突出清明政治导向。从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织密织牢监督体系、全面净化修复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实施矛盾化解提质行动等方面重点发力,实施政法单位“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广泛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忠诚教育,开展滥用司法权、权钱交易、枉法裁判、过度执行等问题专项整治。
规范清廉政府行为。从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打造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发力,结合市域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梳理市县乡三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理顺厘清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和权责边界,完善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线索查处、治理效果公开“三项机制”,全面巩固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指标。
打造清正干部队伍。从持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等方面发力,突出政治第一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生发展、市域治理等重点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动态调整机制,拓宽选人视野,科学配备干部,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通。

营造清朗社会环境。从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持续淳化社会风气、持续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发力,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化群众反映强烈、举报线索多的领域整治,深化“一核三圈”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推动县(市)区法院、司法局及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各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创建涉法涉诉窗口。《三年行动计划》强调,建立工作调度、定期汇报、督查督办、示范带动、宣传引导、考核问责六项机制,把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畴,纳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市县巡察范围,以高质量监督保障高质量推进。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专题研究、专班推进、专人负责、专题督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级纪委监委承接净化政治生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抓总,加强统筹调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落实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各牵头单位按照分工,结合实际细化方法举措,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节点化,落实“一线工作法”,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配合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以一地一域一行业的政治生态充盈,为全市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提供方法路径,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推动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媒体记者 王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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