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召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第二次推进会议

11月10日,民乐县召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第二次推进会议,各相关责任单位、公安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姚英善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学习了县委书记李作明在全县城市居民小区(楼院)、市容市貌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督察长韩积鑫通报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相关责任部门工作情况,找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县住建局、县执法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发言。


姚英善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各责任单位普遍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过硬、责任落实不好等问题,具体表现是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跑乱窜等,特别是学生遵守交通秩序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姚英善同志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建设和谐宜居、健康安全、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各部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责任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谋长远的角度出发,克服“见怪不怪、熟视无睹”的心理,主动认领责任清单,精心组织、精准发力,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责任领导、职能部门和联系人,确保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公安、执法、交通等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集贸市场等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实现“事故少、秩序好、服务优、群众满意”的城市道路交通新秩序。要坚持宣传先行,创新方式方法,把政策导向和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交通安全大整治,把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结合起来,加强提示警示,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路面执勤执法,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筑牢预防交通事故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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