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和解减诉累
未检倾情护童权

案情回顾
这场抚养费引发的争讼开始于2019年,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经历三家法院、六次判决裁定、多道诉讼程序,涉及刘某妻子向刘某和王某提起的返还原物之诉,刘某与王某患有脑瘫的非婚生子提起的抚养费之诉。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不同地区法院,所涉款项包含抚养、治疗、赠予等内容,导致部分款项被重复判定。后刘某拒绝执行区法院判决,被列为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已务工移民的刘某无法出境,无收入来源,进而更难以支付抚养费,执行陷入死循环。刘某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于2022年8月向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提出再审监督申请。
案件办理
一、厘清案件事实
锚定重点争议
2022年9月,我院未检办案组受理该案。办案人员向法院调取卷宗材料,与原判决承办法官、再审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案件办理经过及裁判理由,并组织双方的诉讼代理人进行多轮答辩,积极向民事检察部门请教。在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后,检察官发现两方形成诉讼拉锯战的根源在于:一是外地原审判决被推翻后,区法院已生效判决第一项既往抚养费是否仍需给付;二是难以调和的多重情感纠纷,诉讼双方均不愿妥协让步,关系近乎崩裂,难以互相对话。

二、无惧疫情阻隔
摸索办案路径
若单发出检察建议将案件引向再审程序,无益于双方矛盾化解,更无法尽快实现未成年人抚养费的给付。此时,北京疫情形势严峻,案件承办检察官被派出支援隔离点工作。也正是在稳定、缓和隔离人员情绪、矛盾的过程中,检察官明确了办案思路:搁置争议、搭建平台、促成和解才是解决家事纠纷案件、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最佳方式。在隔离点工作之余,承办人开始与当事人及双方代理人进行紧密沟通,交换意见与诉求。聊起矛盾冲突,办案人员与他们换位思考,话家常、谈心事,引导当事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争议问题;谈到忧虑担心,办案人员为他们释法说理,提出解决当下抚养费给付问题的合理方式,积极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传递彼此信任;面对和解意愿态度反复,办案人员冷静思考、理性分析,避免无原则地“和稀泥”,时刻做好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准备。

三、检察推动共识
破除调解困局
检察官向前一步,积极调和,营造和解条件;当事人彼此让步,腾出协议空间,化解矛盾纠纷。经过近百通电话、十余版和解协议的努力,将原诉的200余万元及已生效30余万元抚养费中的纷杂捋顺,抹平双方关系;从确定金额到资金筹集、支付方式等等细节,承办人都一一去沟通、督促,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刘某撤回再审监督申请,一次性支付2019年之后怠于支付的共计36个月的抚养费,以后每半年给付一次抚养费;对方自愿放弃20余万元的前期抚养费。2022年12月14日,当事人及双方代理人在检察官的主持下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签署和解协议,并当日完成抚养费支付。为确保和解协议顺利执行,检察官又积极与西城法院执行庭沟通,并计划将和解协议及时移交执行法院,便于解除刘某账户冻结,保证后续抚养费的履约支付。
一场耗时三年的纠纷圆满化解,涉案未成年人获得了父亲支付的抚养费,解除账户冻结的刘某也有条件继续提供费用保证涉案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治疗。当然,民事检察和解的达成也为他们减轻了诉累,进而提高了司法效率,凸显检察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把身俯下去,把腿迈出去,把心贴上去,才能真正做到并做好检察和解,融合推进法律监督和矛盾化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让检察效能立竿见影。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强化业务素能,务实办案作风,将检察理念落地,将检察履职落细,将检察监督落实,并持续推动未检“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深耕、细耕。

来源 | 西城检察
编辑 | 武诗雨
审核 | 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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