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主题,强化“队建制”改革整合检察资源所发挥的成效,全面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多措并举推动社区矫正法更好落实。
优化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能。
以“队建制”改革为抓手,积极发挥执法大队检察室的阵地作用,减少监管层级,将辖区内17个基层检察室重整为1个驻执法大队检察室,增强纵向协调管理力度,确保管控、预防严格到位,着力推动“队建制”改革和执法大队检察室高效运行。全年未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及其亲属上访、闹访和参与群体性事件。
规范执法标准,确保社区矫正动态监督不缺位。
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日数据核查、月抽查指导、季通报反馈、年联合检查”工作模式,提升矫正检察扁平化、精细化、规范化效果。另一方面,筑牢防疫战线,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部门的横向联系,联合开展疫情防控与监管隐患排查,加强法治教育和防疫宣传。
“线上检察+线下监督”,不断强化动态检察监督。
线上,以刑事执行检察系统为载体,认真填录及时登记,建立社区矫正检察档案100余份。通过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7人,依法解除矫正116人,现在矫人员94人,实现全程线上监督。线下,采用“定期巡查+不定点抽查”的方式,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巡视检察3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强化联合执法,增强落实法规制度的工作合力。
会同律师、司法工作人员开展集中点检和警示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身份认同感不断提升、遵规守法意识不断增强;联合司法局带问题到基层,有效防范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达到早发现、早解决、零风险的预期目标;与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予以探讨研究,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运行。
“走出去、请进来”,统筹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工作。
适时与矫正人员谈心谈话,引导化解矛盾,树立起积极改造的决心;配合、协调社区及相关单位,倡导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并纳入考核范围,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归属感,促进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会同司法局寻求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帮扶救助,积极落实社会适应性帮扶,切实为矫正对象照亮回归道路。
接受外部监督,促进社区矫正检察“透明且有力”。
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邀请人大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听证会,在监督的精、准、细上发表意见建议,把问题亮出来、意见提出来、效果显出来,群策群力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来源:检察院 杨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