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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纵观法制收集编辑:纵观法制
近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调解员通过做深、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而彻底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当场将矛盾化解。
据悉当事人任某驾驶自行车与正在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入院。此次的事故经交通事故认定任某全责,李某无责。但李某出院后与任某协商未果,我院接到诉讼材料转至诉前调解中心,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释法明理,阐明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赔付责任及分析拒绝调解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引导任某自觉履行赔偿义务。另一方面向李某表明赔偿流程和赔偿责任,希望李某给予任某一些谅解。综合考量后,调解员制定出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达成调解协议,任某即时履行。
最后在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下,以不伤感情好商量,自行履行快解决的方案了结此案,并达成了即时履行,使得矛盾纠纷高效的化解于诉前,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也节约了审判资源,更使得双方当事人在元旦来临之际,化干戈为玉帛,可以安心过节。
东昌法院将多元治理深刻的应用于实践,从便利当事人角度出发,拓宽为民办事思路,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真真切切的为群众办实事、解急事、化难事,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确保当事人权益及时得到司法保障。
撰稿:诉讼服务中心第三调解室
编辑: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