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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徐笙 向玲
日前,武汉市江夏区湖泗法庭通过诉前鉴定方式,快速处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因车辆损失金额问题协商多次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某公司申请,湖泗法庭启动诉前鉴定程序,通过摇号方式选取鉴定机构于诉讼前完成鉴定。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通讯员提供)
2022年5月14日,某公司所有的一辆半挂牵引车与黄某驾驶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半挂牵引车受损。2022年5月16日,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黄某所驾驶的货车购买了保险。某公司前往维修厂定损时,维修人员就半挂车损失开具了15万余元的维修发票及维修清单。因某公司与黄某及保险公司就定损金额产生争议,各方未能就理赔事宜达成一致,某公司将黄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湖泗法庭。
收到案件材料后,因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湖泗法庭干警遂引导各方当事人就车损问题启动诉前鉴定。今年9月初,鉴定公司作出鉴定意见,确认案涉半挂车损失金额为10万余元。因保险公司对此鉴定结果仍有异议,该案未能在诉前达成调解。但案件开庭审理后,湖泗法庭依据诉前鉴定阶段出具的结果作出判决,判后对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最终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将司法鉴定从诉中延伸至诉前,在确认当事人损失之后由调解员先行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及时转入诉讼程序,诉前鉴定的意见直接作为定案依据被法官所采用,有效解决了涉诉鉴定案件审理期限长、调解率低的难题,让纠纷化解步入快车道,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