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近期出台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赵艳:山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201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修订完善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了适应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山东制定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新的规章,为全省自主创新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5章39条,包括总则、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内容。
一是规范统一了相关表述。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将专利纠纷“处理”统一调整为“行政裁决”或“裁决”,更加突出行政裁决的规范名称。
二是明确了法定职责。为适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落实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赋予县级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行政裁决权,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知识产权组织具体承办本区域内专利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属地责任和职能定位。另一方面,《办法》规定了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限。
三是优化了办案流程。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将“立案审批制”调整为“立案登记制”,同时明确可以采用书面审理方式的几种情形,进一步简化办案流程、压缩办案时限。针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技术性较强的特点,《办法》规定了技术调查官制度,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提供专业支持。
四是加大了处罚力度。为提高行政裁决执行力,增加了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明确提出“同一行为人对同一专利权继续或再次实施侵权行为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大众日报记者:
能否介绍一下山东省专利行政裁决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特色亮点?
赵艳: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作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完善体制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2021年6月,山东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省份以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专利纠纷办案量逐年增长,2021年1437件、2022年2547件,今年1-11月份办案2722件,同比增长15%。在今年的试点验收中山东省取得了基础分、总分、行政裁决决定数量三项全国第一的好成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发文公布为试点“优秀单位”。
山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在制度体系、裁决办案流程、完善裁决支撑和综合保障等方面先行开展探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在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中统一行政裁决规范表述,细化行政裁决程序规定,明确繁简分流和快速处理机制,建立了案件送达信息网上公告制度、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机制、信息报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二是强化综合保障。开展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对拒不执行行政裁决决定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数字化赋能行政裁决,建立省、市、县、所四级联动处理机制,在基层市场监管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站,开展专利行政裁决案源受理、文书送达和现场调查。建立行政裁决网上审理庭,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了办案质效。三是优化裁决流程。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先行调解制和无争议事实记载制度,简化立案手续,实行繁简分流,优化口头和书面审理机制,大幅压缩了办案时限。四是加强衔接协调。省市场监管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无效部建立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行政确权衔接机制,开展案件联合审理,进一步统一审理标准、提高审理效率。与省法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统一行政裁决与司法裁判标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2023年完成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146件。
下一步,山东将进一步推动《山东省专利条例》的修订工作,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强化行政裁决主责主业,推进行政裁决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市域、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全面提升。
齐鲁晚报记者:
能否介绍一下山东省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情况?
高兆阳:近年来,山东按照培育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目标,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管理规范化、业务综合化、品牌高端化发展。目前,全省共有专利代理机构536家(含分支机构268家),专利代理师1366人,备案商标代理机构2207家,商标代理从业人员3422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一、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壮大人员队伍。按照事权,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代理机构设立的审批和商标代理机构的备案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专利代理分支机构的设立备案、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和服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备案工作,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数量,较2020年增长了131.39%,专利代理师执业数量增长了23.90%。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呈稳步增长趋势,报考人员从2020年的2000多人,上升到2023年3000余人,专利代理行业越来越受择业人员青睐,有利于扩大就业和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
二、积极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组织发展。目前,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设立了专利代理协会、知识产权服务协会、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会等社会组织。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通过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印发“行业自律倡议书”等方式,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强化职业道德,促进诚实守信、规范经营。
三、加强监管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省市场监管局履行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管职责,持续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2023年,已对6家受到行政处罚、违反相关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按有关规定予以信用评价降级,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营造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