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江门市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一些人为了体验“速度与激情”,不惜花重金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近日,新会交警查获一辆非法改装车,车主竟花了24万元进行改装!
3月19日,新会交警城南中队在冈州大道发现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立即上前将其拦截。据该车驾驶员刘某交代,该车改装花了24万元,改装部件包括排气管、轮毂、方向盘、全包围、尾翼等等。
新会交警对刘某进行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样。
【相关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温文悦
编辑:丁飞
二审:潘斌
三审:苏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