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施行的《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履行的职责,那么,公安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护学岗”建设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治安安全?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法制化、系统化、规范化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公安机关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对校园安全工作再深化、再强化、再细化,转理念、建机制、提能力,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做实“护学岗”。针对上下学高峰时段,严格落实“护学岗”和高峰勤务,在校园周边安排专门警力巡逻,并深化警校联动、家校联动,坚决过滤风险,筑牢安全防线,严防师生受到不法侵害。对周边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分类设立警务站或警务联络室,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管好场所行业。深化开展“见底行动”,围绕校园周边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清理检查,推动隐患动态清零。严禁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内设立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强化交通管控。加强校车集中通行区域的巡查管控,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整治“黑校车”问题,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校园周边交通状况,进一步完善警示提示标志、减速带等管理设施,增设临时停车位,合理设置临时停靠上下客区域,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严打违法犯罪。健全完善涉校案件摸排预防、快速核查、提级侦办等机制,对恶性伤害、欺凌、性侵、校园贷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露头就打,快侦快破。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伤害学生个人极端案件,严格落实“三同步”措施,严防形成诱导效应。
深化平安创建。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体系,坚持日通报,强化风险研判、常态管控、应急处置、联勤联动等措施,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同时,不断强化主动警务、源头警务,坚持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积极参与严重不良和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干预、矫治工作,有效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种子”问题和轻微不良行为可能转化成违法犯罪的“土壤”问题。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改玲 报道
总值班:陈彬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谢丹
编 辑:李灿
校 对:李艺斐
来 源:焦作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