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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汉中城固县一村庄公示村民“红黑榜”,引发网友热议。红榜中公布了获得“致富带头人”“好婆婆”等荣誉称号的村民及事迹。黑榜中也有一人,被评价为“无妻儿老幼,平日无所事事,小农意识,追求较低,脱贫致富愿望不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懒惰思想严重”。对此,当地回应称,在村里设立“红黑榜”是为了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用黑榜激励后进的初衷是好的,但考虑应该更细些,对当事人的定性评价尤其不能搞成人身攻击。该村干部表示,黑榜每年都更新,只有这名村民上过榜,几年前此人第一次上黑榜后变得勤奋许多,之后又恢复老样子,2022年再次上榜。可见,单纯地设黑榜对贫困群众并未形成长效的激励效应,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个人贫困问题。
黑榜作为一种带有羞辱性的公示惩戒手段,应审慎使用。“脱贫致富愿望不强”“平时无所事事”等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虽不值得提倡,但其并不违法违规,也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利用黑榜施压来倒逼贫困群众改变,上榜理由的“上纲上线”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心理伤害甚至造成心理疾病,让激励效果适得其反。此外,激励村民也要以法治为保障,在黑榜中公布个人姓名及生活状况,应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
面对“脱贫致富意愿不强”的村民,当地干部更应深入了解背后的原因,是信心不足,还是技能欠缺,或是存在客观困难,不能简单地归因于“致富愿望不强”。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当地干部不仅要对贫困群众进行思想引领和文化教育,激发他们脱贫致富的勇气和信心,还要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勤劳致富的方式方法,提升他们的脱贫能力,“志智双扶”才能让群众真正脱贫致富,而不是简单地上黑榜惩戒了事。
(评论员 金芮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