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11月5日,河南尉氏县发布情况通报称,2023年11月4日,网传该县“贾姓公职人员超市猥亵一女孩,行拘9天遭质疑”,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已成立由县纪委监委、检察机关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感谢媒体和网友对该县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下一步,调查组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媒体报道后,当地马上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可见当地对此事的重视程度,以及对舆论的尊重,在此应该点赞。
据华商报11月5日报道,10月29日晚上,河南开封尉氏县发生一起猥亵女孩事件。一超市老板因猥亵14岁女孩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9日,此事件的细节一经披露,但引发了大量的关注。
人们的主要疑问在两个方面。其一,为什么猥亵未成年女孩只被行拘9天,而非刑事处罚?媒体报道显示,涉事者贾某某的妻子在他的行为暴露后,当着受害方的面,边扇贾某某的脸边说“你都犯了几次毛病了,还不改……”这是不是说明,贾某某并非第一次作案,还可能有其他受害人存在?
律师表示,若猥亵时间长,有类似前科等情况属实,则属于犯罪。当地警方表示,没有发现贾某某有相似前科,其本人没有承认,也没有其他人报警,故他们没能核实。话虽如此,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排除一些被猥亵的受害人或家属,因为怕被“社死”没有选择报警,但并不代表贾某某就没有其他猥亵行为。其妻子作为家人,言语的可信度非常高。
其二,贾某某到底是什么身份同样引人关注。据了解,华商报记者从尉氏县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贾某民确系该单位的工作人员,但不是公务员,“他确实是我们单位的职工,但不是领导,这两年他都没在单位上过班,他被抽到其他单位了。”记者询问是不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对方未回应。
这段话信息量很大,那么,贾某某到底是不是公务员,有没有事业编制,是群众还是党员,都应该有个说法。毕竟,涉及的身份不一样,处理的结果不一样。如果贾某某是有身份的,在警方认定其违法事实并进行行政拘留后,有关部门同样要依据党纪和政纪进行处理。另外,媒体报道贾某某是“超市老板”,属实的话,如果他有公职人员的身份,是不是有违规经商的嫌疑?人们担心,有看不见的手在背后护着他。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应该这样刨根问底,让不法分子付出代价,否则受害方不服,社会舆论也不答应。
律师表示,受害人属于未成年人,猥亵未成年女性属于情节恶劣。另外,若被害人父母讲述属实,贾某的猥亵时间长达3分钟,孩子先后五六次挣扎,但对方反复采取强迫手段;有猥亵前科等,这些情况均属于主观恶性较大,社会危害性严重;被害人因被猥亵造成巨大心理阴影,则属于犯罪后果严重等。据此,应当认定贾某已经构成猥亵犯罪,而非行政违法。
律师的说法,得到了不少网友的认同。但如何定性处理,需要当地给出权威答案,以澄清诸多疑点。现在,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就希望调查组依法依规办案,以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