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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峡导报大漳州收集编辑:海峡导报大漳州
14日,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和石坑派出所共同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褐翅鸦鹃幼崽,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13日晚,漳州开发区凌波社区群众韩女士在社区运动场散步时,在路边发现一只不知名鸟类幼崽。因鸟儿无法自主飞行,韩女士怕它被周边流浪猫伤害,将其带到辖区石坑派出所寻求帮助。民警通过“林长+警长”联动机制,联系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农林科。经林业工作人员辨认,确认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翅鸦鹃。
幼鸟被发现时已长时间未进食,较虚弱,林业工作人员将肉类加奶用搅拌机粉碎成泥状,通过注射器辅助小鸦鹃进食,细心照顾直至其恢复精神。14日,确认鸦鹃无受伤情况,无需采取治疗措施,且体况良好,能自主觅食和进食,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当天下午,林业工作人员联系石坑派出所救援民警共同上山将小鸦鹃放生,让它回归大自然。
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郭坤辉许小燕 文/图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