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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环境收集编辑:河南环境
7月28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哲主持召开第8次厅务会,审议《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办法(试行)》《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工作办法》《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是赔偿制度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稳妥推进,有序开展,狠抓落实;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扎实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确保修复优先、应赔尽赔;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自然资源部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良好局面。
会议指出,做好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工作,是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行政调解优势,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健全制度,优化措施,规范流程,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科学高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会议强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制定出台我厅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指导性目录,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有效手段,是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扎紧制度笼子重要举措。要认真学习贯彻,准确把握办法内容,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强化制度意识,遵照制度办事,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制度执行不变形、不走样;要科学规范管理,强化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合同及履约管理、绩效管理和驻场人员管理,切实发挥好政府购买服务的良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