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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年来,博州从立法、执法、普法等各环节发力,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力等领域立法,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等,不断探索完善具有博州特色的生态法治体系,切实用法治力量守护博州之美。
其间,博州发挥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精准细化、可操作性强等优势,先后制定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6部生态环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正在完善,具有博州特色的护湖、护河、护地、护绿、护田等生态环保法规逐步完善。
同时,结合自治州实际,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州司法局与州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处理;州人民检察院在举行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听证会过程中,充分听取州司法局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外,博州制发《博州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明确40个重点州直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的“大普法”格局。
(通讯员 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