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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今年以来,富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办理情况实施全程、同步、实时监控,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严把案件进出口关,确保案件流程的完整性。案件管理办公室根据所受理案件类别建立基本台账,对受理的每一个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将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挡在进口之外,对办结的案件或需退查、移送的案件进行统一登记、审查、提交。今年截至目前共审核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194件、审查逮捕案件42件。
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日志制度。将承办人的执法行为实时纳入监督制约体系中。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监控职能,及时了解每一起案件在检察环节的所有程序信息,并对所有案件进行日常网上巡查,全程动态监控,发现文书制作、流程步骤、审批程序、办案环节的时间与流程节点等问题时,及时制作流程监控日志,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网上口头提示和网上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书面提示方式提出监督纠正意见。
加强对诉讼各个办案节点的监控。对办案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执法违法违规情形,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提示或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方式督促提醒办案部门或办案人员。监督办案部门或办案人员对相应的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共办理7件流程监控案件。
建立涉案财物管理明细台账,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对涉案财物做到一案一台账、一物一卡,并运用统一业务系统,对所有的涉案财物逐一编号登记,载明案由、来源、保管状态、场所和去向,对涉案财物进行严格监控和动态监督管理,确保涉案财物在各个环节的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通讯员 叶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