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凤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公益诉讼,起诉人来凤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来凤县某行政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现场
本次庭审采取“3+4模式”,由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来凤法院副院长夏大胜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
2023年7月14日,来凤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向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来函,移交关于张南高速宣咸段来凤北互通处项目段施工过程中,将废土废渣堆放在三胡乡三堡岭干河沟河道内阻塞河道的案件线索。
来凤县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发现来凤县某行政单位对施工方将废土渣石堆积阻塞河道的问题,存在未依法履职的情形,遂向该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但该单位未按期履行职责,致使河面被阻塞情况仍然存在,违法状态持续。基于此,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对来凤县某行政单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承办法院查看现场
来凤法院高度重视,案件承办人庭前多次前往现场查看,了解河面阻塞情况,询问群众意见,及时了解公益诉讼被告履职情况。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分别就来凤县某行政单位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流程有序进行,案件将择期宣判。
河道被阻塞现场图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夏大胜作了庭后释法并强调,保证河道畅通、维护行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是来凤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成立的目的之一,本案中的被告单位作为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的联席单位,有义务也有责任共同提升来凤县河湖安全保护水平,共同保障水安全。通过此次庭审,希望行政机关能够行动起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在持续履职尽责中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来凤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的相关要求,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审判职能,充分体现依法保护环境资源的审判理念,彰显保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担当,争做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缔造的“生力军”。
(全媒体记者:邵贞溪 通讯员: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