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涉及不同类型的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案件4件、耕地保护案件1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案件1件、传统村落保护案件1件、农村食品安全保护案件1件、涉农国有财产保护案件1件。
其中,在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耕地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耕地保护中的作用,督促被非法占用的土地复垦的同时,积极推进建立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不断提升耕地保护治理效能。
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南盘江流域麒麟段畜禽养殖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圆桌会议的方式,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多部门协同履职,建立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治理机制,促进养殖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实现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
在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业废弃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从农业废弃菌包污染治理入手,推动建立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长效治理机制,形成了以案促改、维护社会公益的良好局面,保障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在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村集市食品摊贩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乡村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难题,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协同行政机关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未整改完成的乡镇,依法提起诉讼,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行业主管+乡村联动”的治理格局,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食品摊贩管理落实落地,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介绍,党中央作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决策后,省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工作部署,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云南实际,于2021年7月起部署开展了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专项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等领域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多元职能作用,共立办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民事公益诉讼公告740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5件、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06件,为助力云南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记者 孔垂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