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任娜 通讯员 韦德涛
2月22日,记者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全省首批5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新乡市3家基层法庭上榜,分别是长垣市人民法院南蒲人民法庭、延津县人民法院石婆固法庭、获嘉县人民法院史庄法庭。
去年5月份,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发挥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涌现出了一大批辖区党委政府肯定、广大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经组织创建、评估验收、择优推荐、严格审评,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命名50个人民法庭为河南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此次新乡获评的3家基层法庭中,南蒲法庭着重围绕起重等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建设以服务推进产业发展的“特色服务法庭”,他们与行业协会加强沟通联络,邀请相关人员参与案件调解,为辖区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石婆固法庭积极开展辖区调解员集中交流培训,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同时召集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党委政法专员五长联席会议,协助开展平安乡村、无讼村创建,助力辖区平安建设,法庭收案数量、万人成诉率均明显下降;史庄法庭是婚姻家事专业化法庭,该法庭积极探索定纷止争新路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矛调人员、“五老人员”等作为人民观审员旁听庭审、评议案件、参与调解,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乡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是“枫桥经验”提出60周年,新乡法院将继续探索,勇于创新,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法庭的现代化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
强化人民法庭诉源治理的前哨作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挖法庭参与社会治理职能,探索“调、立、审、执一体化”等工作机制,强化人民法庭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贴近开展诉讼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职能。
健全人民法庭诉非衔接机制。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进一步完善机制,实现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两委、社区、网格等基层治理单位常态化对接,建立起覆盖到乡镇、延伸到村组的多元化解网络。
深化人民法庭“府庭联动”机制。加强乡镇党委政府与人民法庭联动对接的“府庭联动”机制运行,做好纠纷按类分流,对于适合运用行政手段、救助手段化解的纠纷,由村级民调组织、乡镇政府统筹化解;对于适合司法手段定纷止争的纠纷,由人民法庭充分释法说理、协调化解,调解不成的导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