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广电新媒体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潍坊公安交警严查酒驾不放松,在如此高压整治态势下,仍有驾驶人触碰法律红线。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哪些“酒司机”在以身试法,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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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姓名:王某
时间:5月7日20时15分
地点:临朐滨河东路
执法单位:临朐交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21mg/100ml
处罚: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二
姓名:张某
时间:5月7日19时10分
地点:临朐滨河东路
执法单位:临朐交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21mg/100ml
处罚: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三
姓名:吴某
时间:5月7日20时15分
地点:临朐东城街道夏西路北首
执法单位:临朐交警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85mg/100ml
医院抽血检测结果:86.4mg/100m
处罚:目前已抽血检查,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四
姓名:陈某
时间:5月2日23时10分
地点:健康街月河路南侧
执法单位:潍城交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64mg/100ml
处罚: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五
姓名:张某强
时间:5月6日20时47分
地点:东风街与潍州路口南100米路东
执法单位:奎文交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79mg/100ml
处罚: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六
姓名:李某磊
时间:5月10日21时45分
地点:经济区五岭路华疃村
执法单位:经济交警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104mg/100ml
处罚:目前已抽血检查,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七
姓名:曹某平
时间:5月14日13时28分
地点:经济区寒双路
执法单位:经济交警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84mg/100ml
处罚:目前已抽血检查,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八
姓名:孙某国
时间:5月11日22时35分
地点:经济区民主街白浪河桥
执法单位:经济交警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102mg/100ml
处罚:目前已抽血检查,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九
姓名:李某
时间:5月14日19时50分
地点:221省道安丘市凌河街道李家赤埠村村口
执法单位:安丘交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146mg/100ml
处罚:目前,李某血样已送检,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十
姓名:冯某钢
时间:5月11日23时13分许
地点:诸城市境内国道206线由北向南行驶
执法单位:诸城交警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237mg/100ml
处罚:目前,冯某钢血样已送检,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十一
姓名:赵某
时间:5月8日21时30分
地点:昌乐县309国道营丘镇古城村路段
执法单位:昌乐交警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重型厢式货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40mg/100ml
处罚: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
姓名:张某瑞
时间:5月7日14时9分
地点:固高路虞河桥
执法单位:寒亭交警
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呼气检测值为:41mg/100ml
处罚:罚款1500元,吊销驾照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三日。
所有的酒后驾驶
说到底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就开一小段没问题的”
“开了也不一定被抓啊”
殊不知,一时的侥幸
有可能造成终生遗憾!
请广大驾驶人
以此为戒,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莫让酒驾“碎”了你的回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