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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谢谢福海县人民法院,感谢国家的司法救助金让我们一家生活有了着落!”近日,曲某给承办法官打电话道谢。
2017年,曲某的丈夫刘某与阿某发生交通事故,刘某重伤死亡。根据事故鉴定,阿某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阿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曲某向福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该院执行局干警查询发现,阿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到处打零工为生。
据了解,曲某要抚养三个孩子,还要照顾双方年迈的父母,生活非常困难。福海县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根据当事人申请,通过司法救助方式为曲某发放了9万元司法救助金,极大地缓解了曲某一家的生活窘境,让被救助人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深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
据统计,福海县法院2022年已对4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3.75万余元。精准救助了一批生活特别困难的涉案群众,有效缓解了涉诉特困当事人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执行不能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