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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日报收集编辑:十堰日报
通讯员 杨明星
12月11日,笔者从十堰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获悉,为确保辖区航道安全畅通、航标运行正常、通航秩序稳定,该支队压实安全责任,集中人力物力加大巡航巡查,规范航道养管,确保库区航道通航安全。
强化责任,做好防范应对。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印发《关于加强航道养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落实航道养护物资采购使用管理、船艇检查维修保养、船艇使用管理、用油审批、养护信息报送等制度。加强航道船艇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落实船艇开航前安全自查,规范巡航作业,分析研判冬季通航环境风险形势,备足防滑防冻物资。
强化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清单、航道养护责任清单,组织2个养护班组2艘航标船,采购3000米镀锌纲丝绳、100个锚石,对库区航道134座浮标逐一检查,重点检查航标标位、外观颜色、结构、密度视距、锚链(钢丝)、锚石、航标编号等,其间共排查浮标66座,更换标牌编号137座,发现航标移位、锥罐体碰毁、钢丝磨损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强化宣传,建立联动机制。对航道内涉砂企业和船舶开展《航道法》《航道管理条例》《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组织市支队全体职工开展《内河助航标志》专题培训,解读内河助航标志新规范及航标配布原则等知识。建立联动联巡机制,依据《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与汉江集团、气象、水文、公安、武警船艇大队、库区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共享、风险共查,保障航道畅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