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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今年11月上旬,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尔康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对马尔康市白酒市场开展拉网式清理整治。检查中发现违法线索2条,依据违法案件查办“行刑衔接”机制规定,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2019年底至2023年11月,嫌疑人李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假冒五粮液、国窖1573、五粮春等白酒,对外销售。至案发,公安机关查获未销售的五粮液、国窖1573等酒138瓶,货值金额达11万元。经鉴定,均属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马尔康市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李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非法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李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仔细核对产品信息,同时注意保存购物小票、发票等作为证据,对于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要提高警惕,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而买到假冒产品;经营者更不能贪图钱财,铤而走险,知假售假,牟取暴利越多,惩罚越重,万不可以身试法,触碰红线。(贾霜英 记者程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