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追了两年的债没希望了,没想到这次真要到手了。”年近50岁的劳务合同纠纷原告泽某在达日法院调解室里开心说道,他是达日法院调解结案的14起涉民生系列案件中的一位当事人,该系列案的圆满解决,也是达日法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从根源化解矛盾的真实体现。
今年5月,达日县法院立案庭干警注意到,近期新收案件越来越多指向一个共同被告“文某”,原告几乎全部为建筑工人,他们局促的带着文某出具的欠条,请求支付拖欠已久的各类租赁费、劳务费、运输费,最高的单笔欠款有40余万元,欠款时间也平均在一年以上,而文某却消失的无影无踪。案件进入诉调对接中心后,达日法院干警迅速行动,除常规的电子、邮寄送达外,还利用各类信息渠道,逐个对他可能出现的地方开展寻找,直到6月初,不断收到法院传唤的文某才委托代理人进入法院参与调解。经法官了解,文某作为劳务承包者,施工结束后,并未按约拿到钱款,无力清偿欠款,法官向其耐心说明了案涉农民工当前处境,并充分释明案件法律关系与其应负义务,随后采取实际措施,主动联系项目发包方要求清偿,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在6月6日传来好消息,工程款50%到位,不能清偿部分也约定了后续支付时间,达日县法院一刻也没有耽误,迅速组织原告进行调解。7日晚,达日法院调解室内灯火通明,原告们喜上眉梢,坐在沙发上按顺序签署调解书,14起案件全部圆满解决,总计涉案金额超176万元。
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作为司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就是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群众挥洒汗水,辛勤劳作,不能让他们的辛苦付之东流。近年来,达日县人民法院结合牧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基层矛盾纠纷,尤其是涉民生案件,绝不只看卷宗判案,坚持从矛盾源头出发,向案结事了推进,深入践行张军院长强调“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司法作风,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建立牧区特色调解室,吸纳当地经验丰富调解人员,以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用心解纷,积极引导,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