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沙县区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沙县区融媒体中心
“没想到法院来真的,这会不会影响我的缓刑考验期呀,我马上联系家人筹钱。”近日,沙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2年3月17日,洪某向刘某借款3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刘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沙县法院。案件受理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还款期限、金额等事宜。此后,洪某仅还了5000元便再次爽约。2023年8月14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洪某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义务,但洪某均以投资失败为由推脱履行。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联系执行干警,言辞恳切地说:“我身体不好,长期在外治疗,需要医药费,洪某多次失信于我,而且他的缓刑考验期快结束了,我担心他离开三明去外地,希望法官能给予尽快解决。”鉴于此,执行干警果断出击,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成功找到洪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面对此次法院“动真格”,洪某恳请法院不要对其采取强制司法拘留措施,表示愿意履行。最终,洪某当场偿还5000元欠款,并就剩余20000元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