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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因病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养女黄某去办理房产过户时,被告知2个哥哥也想要房产,双方由此引发纠纷。记者昨日获悉,城厢法院运用诉非联动成功调解了这起家事。
老太有两段婚姻,第一段生育2子,离婚后2个儿子随父亲生活。之后,老太抱养黄某,并开始第二段婚姻。在第二段婚姻结束后,老太被查出患有癌症,此后随黄某生活。黄某在代养母向政府申请困难补助时,才得知养母的婚姻、生育情况。
房产纠纷引发后,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2个哥哥共同承担养母的医疗费、丧葬费,并称养母由自己赡养,2个哥哥仅在养母生病住院时出了1万元,未尽到赡养义务,不应该来分养母遗产,因此主张自己应分得老太留下房产的一半。
“母亲改嫁后一直杳无音信,直到2019年才有消息,没有赡养母亲并非出自我们本意。在得知母亲生病后,我们也尽心尽力照顾,临终前1个多月也将母亲接到家中赡养,当时母亲口头承诺了房产由咱们三兄妹共同继承。”两个哥哥称医疗费、丧葬费可以一同承担,但母亲留下的房产需三兄妹共同继承。
针对双方关于房产分配份额存在争议的问题,为避免兄妹反目成仇,城厢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当地常太镇邻里解纷中心,联合常太司法所、第一帮帮团开展调解。
“兄妹都是一家人,发生纠纷肯定会影响感情,要好好坐下来谈谈,不要意气用事。”调解现场,法院工作人员以保障亲情、维护家庭和谐为出发点,围绕“情”“理”“法”,从养育之情、是非曲直、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入浅出地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解开心结,接受老太生前的医疗费、丧葬费等由三个子女平均分担,其遗产也由三个子女平分继承,两个哥哥每人另给予黄某4288元的调解方案,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来源:湄洲日报 全媒体记者:黄凌燕 通讯员:黄艳丹 编辑:林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