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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民生新闻收集编辑:江西民生新闻
江西民生新闻讯 近日,贵溪市法院在处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时,创新性地发出了全省首份《耕地安全保护令》,旨在通过被告人的亲身经历,提高公众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视,并鼓励检举揭发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舒某甲、舒某乙未经批准,合伙占用约15亩基本农田挖塘养殖牛蛙。这一行为严重破坏了农用地的原耕作层,导致土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在贵溪市检察院发现此线索后,被告人王某等3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并对涉案耕地进行了整改,恢复了土地原状。
在庭审程序结束后,承办法官创新性地发出了《耕地安全保护令》,责令三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参与耕地保护及环保普法活动。他们需在集镇或其他人流密集地进行至少一次不少于1个小时的耕地保护法治宣传,以自身的经历警示公众,并积极检举揭发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一举措旨在通过被告人的实际行动,提高公众对耕地保护的重视,并鼓励社会共同参与耕地保护。
最终,三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承诺在修复受损耕地上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耕地保护法治宣传,主动参与耕地保护社会治理。这一案例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展示了法院在创新司法实践、提高公众法律意识方面的积极努力。